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2年12月25日
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疆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州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全州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州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依法批捕刑事犯罪556人,同比上升15.1%,起诉710人,同比上升33.2%。按照州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采取提前介入、分类审查、挂牌督办、定人定案定时等措施,依法快捕快诉,批捕436人,起诉582人,确保了严打实效。对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抓获的4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均作有罪判决。认真做好各项维稳防控工作。抽派74名干警参加寺庙工作组,215名干警参加群众工作组,273名干警参与片区巡逻、卡点执勤、应急分队等维稳防控工作,深入28个重点寺庙、42个重点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法制宣传177次。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把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9人,同比上升113%,其中,贪污贿赂犯罪46人,同比上升109%;渎职侵权犯罪3人,同比上升200%。查办大案20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重点围绕涉农惠民、教育卫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查办33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办28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10人。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我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成因进行剖析,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引起州委和省检察院重视。结合办案,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8件。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预防咨询51次。深入教育、工商、农行、国土资源、公安交警等系统和单位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39次。州县两级院与33个机关单位和企业签订预防共建协议。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着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州检察机关举办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手段。开展取保候审专项检查行动,对2009年至2011年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783人进行清理检查。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另案处理的100件186人进行清理检查。开展“涉枪案件专项调研活动”、“查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专项活动”,加强对枪支使用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介入侦查11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依法追捕5人,追诉1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刑事抗诉1件5人。对321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从6月1日起对所有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均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审查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依法纠正诉讼违法行为。建议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督促、支持起诉13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件。追回流失的国家、集体资产1100余万元。根据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清理国有土地出让金回收专项行动,督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追缴土地出让金678万元。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监所检察专项活动。配合监管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160次,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50次,提出纠正意见60件。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全州555名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工作,发现脱漏管13人并提出纠正意见。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着力保障民生服务群众
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着力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放火、贩毒、绑架等暴力犯罪,批捕81人,起诉99人。突出打击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批捕292人,起诉379人。批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3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5人,起诉44人。开展反赌博专项治理工作,批捕赌博犯罪5人,开设赌场罪1人,起诉6人。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查办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查办11人。查办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2人。及时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12起,查办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4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着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41人。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13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10件。制定《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批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41人,起诉47人,不捕4人,不诉1人。依法监督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民事申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57万元。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救助5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8.6万元。健全监管场所投诉信箱、约见检察官等制度,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把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息诉融入到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和解29件,民事和解10件。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实行归口分类登记管理,适时开展案件跟踪回访,全力化解由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法院裁判正确、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124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2件,妥善处置群体访5起,检察长接待169人次,审查办结并息诉涉检信访积案3件,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扎实开展 “保稳定、促和谐”系列活动,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
三、认真落实改革措施,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做好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完善强化法律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州公安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的意见》,全面规范提前介入和办理取保候审工作。与州法院会签《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两院工作衔接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简易程序改革暨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意见》,强化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诉讼监督。在办理重大案件中,建立跨地区调配公诉人制度。制定《阿坝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办法(试行)》。与州政府法制办、州烟草专卖局等会签“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人民监督工作,共召开座谈会42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庭审、检务督察、专项检查、案件听证85人次。对2件拟不起诉的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州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州检察院工作。以专函形式向全州281名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07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州县两级院向同级政协常委会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州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5次。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认真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完善侦、捕、诉、技、警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侦监、公诉部门向前延伸引导侦查,侦查部门向后延伸配合公诉,技术、警务部门支持保障办案的责任和作用。建立业务部门之间及上下级之间相关信息的沟通交流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健全案件质量监控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5件。
四、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保证。
(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创先争优、“警民亲”活动成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省、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对11个县院的21名拟任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协管考察。认真做好2012—2013年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省级各类培训95人次。组织全州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司法警察等业务培训128人次。组织参加修改后刑诉法培训1200余人次。新招录检察人员14人。大力弘扬红军长征精神和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确定6个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瞻仰革命遗址、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通过制作图册、专题片等形式反映基层院检察文化建设。以内部刊物《阿坝检察》为平台,全方位反映我州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促进文化育检。
(二)坚持严纪律强作风,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重点对执法办案活动中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办案安全防范等情况进行检务督察20次。建立廉政短信平台,向两级院领导班子和干警发送廉政短信4070条。强化对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扣押、冻结款物和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工作。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重要途径,9个县院增设了纪检监察机构,3个县院配备了纪检组长。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四川省检察机关援藏援彝工作实施意见》,对口支援我州的7个市级院先后到13个县院开展对接工作,共互派挂职干部16人。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案件管理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局、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和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设置工作。扎实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州院新设立驻州看守所检察室,9个驻所检察室已完成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4个驻所检察室实现检察支线联网。大力推进“两房”建设,州院技侦大楼顺利完工,2个县院的“两房”已投入使用。加强对经费保障的监督力度,确保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内网办公办案应用。按照制度建设的要求,州检察院从决策议事、岗位职责、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行政办公、后勤管理6个方面建立完善149个规章制度,全州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和全州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执法办案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还不够;诉讼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2013年全州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州发展稳定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揽,根据“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按照“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执法为民能力
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能源开发、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建设、交通道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针对发案特点、原因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及时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畅通人民群众合法诉求渠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强化执法规范,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坚持“六个并重”,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执法办案方式,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全面有效实施。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与完善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机制。全面推进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实现执法管理的全程化、公开化、规范化。不断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健全和落实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案件评查、执法过错问责、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等制度,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整体效能。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大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人才引进力度,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化检察改革,统筹推进基层院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奋力推进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加快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新阿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法律监督】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包括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2.【三项重点工作】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是党中央为适应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3.【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大案是指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案是指县处级以上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5.【刑事和解】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中立主持,促使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沟通交流,就犯罪行为悔过与谅解、被害人权益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据此对加害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修复被损害社会关系的司法活动。
6.【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不能或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或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其缓解经济困难,纾放精神痛苦的救急抚慰活动。
7.【两法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8.【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结合查办案件,对有关单位就一定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建议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执行有关法律等方面的内容。
9.【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坚持“六个并重”】“五个意识”指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六个并重”指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
10.【案件管理】是指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综合业务考评等管理活动。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一受理登记审查逮捕案件;审查(不)起诉案件;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刑事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的民行案件;不服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案件;请示案件、上报审批案件、报请指定管辖案件。备案登记本院办理的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监所案件的立案和结案。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控告。统一送达本院办结的案件及相关法律文书。统一管理本院制发的法律文书。接待律师阅卷和案件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对案件诉讼过程全程动态监管。对可能出现问题的案件和其他需要督查的案件进行督查。统计案卡的核查、报表生成、报送,对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和办案质量综合分析。监管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