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检察官说法”。在校初中二年级学生李小林喜欢一名女生,在一次看见和其他男生同行的情况下,因生怨恨,持械殴打他人,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天参与说法的检察官是成都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赵岑。她将在节目中为听众朋友权威、深度解析案件,解读法律、法规。接下来就跟随我走进今天的检察官说法,你正在收听的是检察官说法——《为了那不存在的爱》。
情景剧片花:初中男学生暗恋他校女生,偶遇女生与其他男生同行,心生怨恨,持械殴打他人。你正在收听的是检察官说法——为了那不存在的爱
16岁李小林(化名)是一名在校的初中二年级学生,因成绩不好,他产生了厌学情绪,甚至逃学。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林认识了在另一所中学读初一的彭小瑶,他对这名13岁法人女学生暗生情愫,继而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李小林: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嘛
彭小瑶:我们现在都是学生,年龄太小,我们还是已学业为重吧。
对彭小瑶的拒绝,李小林并没有罢休,他仍不依不饶继续纠缠。2018年10月23日下午放学时间,李小林又来到彭小瑶的学校门口,准备找彭小瑶约会。当他看见彭小瑶与本班同学倪小强有说有笑的从校门口出来,俨然一对情侣时,心生不满,激起了他对倪小强的报复心理。第二天,李小林从家中拿了一根近1米的金属甩棍,他将甩棍藏于衣服中。放学时分,倪小强从学校放学出来,李小林便用甩棍击连续击打倪小强的头部、背部,用脚踢蹬倪小强的身体。后来在周围群众的劝阻下,李小林才摆手,迅速逃离现场。他将甩棍丢弃在东风渠桥边的河中。
经医院诊断,倪小强系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初检,倪小强为重伤二级。
李小林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
检察官说法
欢迎大家收听检察官说法,我是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员赵芩,今天将由我为大家解析这起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
校园欺凌(暴力)是指行为人在校园内或校园附近对在校人员进行的以暴力性的侮辱、抢劫、甚至是肉体上的虐待等,给在校人员的精神、身体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行为。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校园欺凌(暴力)的三种形式:1.语言暴力。指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2.力量暴力。指包括大家斗殴、强抢豪夺、毁坏财物等一些列对身体和财物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3.心理暴力(冷暴力)。指包括孤立、侮辱人格等一些列对精神造成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对受害者的影响:身体和心理受到伤害,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对施暴者的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受到学校处分甚至开除,严重可能违法或犯罪。
那么,青少年如何杜绝校园欺凌(暴力)呢?
1.与同学友好相处,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遭受语言暴力时淡然处之,自我反省,,调整心理,法律维权。遭受行为暴力时,找机会逃跑,大声呼救,依法维权别做“沉默的羔羊”,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和警察。
检察官提醒
请牢记:校园欺凌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求助师长来帮助,自我保护有保障。在面临人身和财产双重危险时,应以人身安全为重,舍财保命,避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