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现有党组成员7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设有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宣教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部、检务督察部、检查技术信息部以及按照州委批复设立的机关党委。